聲 明
有關2010年8月11日 中國時報記者 宋志民 先生,逕自以標題「伊能靜怨在台受罪 網友轟:快滾」等文字,並不當援引所謂「台灣網友」之攻擊性言論等片斷取材、煽情、誇大等失衡報導之行為,明顯已對本人之名譽權造成嚴重之侵害。對此,本人已委請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就 宋志民 先生之上開行為發函告知,並將循法律程序,藉以回復名譽。 本人再次聲明,懇請各界包含報章雜誌、網路等傳媒及個人言論、電視新聞娛樂媒體,切莫再隨風起舞,不當報導或轉載上開片斷取材、煽情、誇大等渲染性文章及言論,並請尊重本人之「名譽權」;否則,本人迫不得已將保留對惡意攻擊之新聞報導者進行法律責任之追究。 聲明人:伊能靜 虹之美夢成真藝人經紀股份有限公司 (02) 2705-9975 中華民國99年8月11日 關於今天中國時報的文章
我及經紀公司已經聘請律師
也許你們會發現 只要我在這裡寫字
中國時報一定曲解攻擊
即使文章內容是生活的小點滴
中國時報也會以找錯字的方式誇大報導
但事實上當我們指證出報社報導有誤時
中國時報有更正過錯誤嗎
我從未提到台灣市場不接受我
我指的曲解就是中國時報
無論我在何地何處他們不停盯著我的每一句話
然後以網友的名義誇大
我相信任何人都可以透過我的文章
看到我對台灣的深愛 我在北京、上海任何城市工作 我總是以台灣為榮
這裡是我成長的地方 我在這裡第一次擁抱夢
中國時報的斷章取義 就是我最恐懼的
我整篇文章沒寫到一句台灣市場不接受我
我寫的
是被媒體以文字撻伐驅趕的恐懼
事實上我依然在這裡出書、工作 我很感謝廠商、出版社、還有你們依然鼓勵我
文章清楚的是寫台灣媒體
台灣媒體並不代表台灣市場
為甚麼同一篇文章出來
聯合報、蘋果日報、自由時報都可以平衡並傾向於更真實的內容
而中國時報就會脫離原文字的意義
有網友罵也有很多網友在加油
為甚麼只寫那些攻擊卻永遠不提在給人們鼓勵的文字
這樣只取罵聲不取鼓勵的文字本身就不是平衡報導
在這世界上任何一個人 都可以有對他的故鄉的深愛與渴求 也可以有失望與期待
因為我們在這裡長大 我們才會有期盼
而我的無數文章都提到台灣的好
今天我將請律師發出聲名
請不要再斷章取義我的文字或任意改變我文字的內容
如果引用網友的語言
請具體指出你的引用
最後
我依然要說
台灣是我成長的地更多的人和善而親切
我愛這裡 誰也不能否定 而無論我到那個城市工作 我依然會大聲說我是台灣人 我愛台灣 !